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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店事件(故)等级划分、处理制度 | |||||
作者:酒店资讯 酒店资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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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故)等级划分、处理制度 为了规范酒店安全管理,做到事故处理有依据,提高处理透明度,让各部门在日常安全管理中做到齐抓共管的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件(故)等级划分: 1、一般事件(故):发生火灾造成的损失在0元以上1000元以内的且影响部门正常运作的;因部门监督管理不力,造成客人对酒店重大投诉的(旅游局投诉);酒店物品损坏、丢失、泄漏酒店机密的损失在0元以上1000元以内的; 2、较大事件(故):发生火灾造成的损失在1000元以上3000以内的且影响较坏的;因部门监督管理不力,发生客人或员工轻伤,给酒店造成较大影响的;出现个体政治性事件,造成较大影响的;酒店物品损坏、丢失、泄漏酒店机密的损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内的; 3、重大事件(故):发生较大治安、刑事案件,主要责任在部门给酒店造成较坏影响的;因部门监督管理不力,发生客人或员工重伤给酒店较坏影响的;发生火灾造成的损失在3000--8000元之间的;出现一般政治性事件,造成很大影响的;酒店物品损坏、丢失、泄漏酒店机密的损失在3000--8000元之间的; 4、特大事件(故):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主要责任在部门并给酒店造成极坏影响的;发生客人或员工群体性事件,部门报告处理不及时或措施不得力给酒店声誉造成极坏影响和损失的;因部门监督管理不力,出现客人或员工死亡给酒店造成极坏影响的;发生火灾造成的损失在8000元以上的;出现严重政治性事件,造成极大影响的;酒店物品损坏、丢失、泄漏酒店机密造成损失在8000元以上的; 二、事件(故)的处理 1、部门发生事件、事故,按事故等级、责任划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大四个等级。 (1)凡部门因对安全工作不重视、责任心差、安全防范意识不强和措施不力而发生一般事件(故)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按照酒店处分种类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最后警告处罚并赔偿酒店相关损失。 (2)发生较大事件(故)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按照酒店处分种类书面警告、最后警告处罚并赔偿酒店相关损失。 (3)发生重大事件(故)的,给予部门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免职的处罚并赔偿酒店相关损失,酒店保留对其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 (4)发生特大事件(故)的给予部门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开除的处罚并赔偿酒店相关损失,酒店保留对其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 2、部门安全工作制度不健全、管理不严格、检查督促不到位而出现有损酒店形象或造成重大损失的事件,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直接领导及负责安全保卫工作领导的责任。 3、对部门区域内的不安全隐患发现不及时或发现了而不及时采取措施,导致发生事故或不良事件,对直接责任人将视责任等级给予最后警告处罚。造成财产损失的,依据财产损失的实际情况照价赔偿。 4、对突发性事件处理不当、有意回避、临阵脱逃而致使事态扩大,对责任人员将视责任等级最后警告处罚,后果严重、影响极坏的给予直接开除。 5、保安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出现脱岗、误岗、睡岗、私自换岗或衣着不整、形象不好、抽烟插包、态度生硬,对八小时之外参与赌博和其它非法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对责任人员将视情节给予口头、书面、最后警告,影响特别严重的直至开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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